【通識教育中心】111-1兼任教師徵才公告 (教授課目:中文閱讀與寫作)(已截止)
國立臺東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教師徵才公告
聘用單位 |
通識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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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職稱 |
兼任教師 |
名額 |
數名 |
聘任期間 |
自111年 8月 1日 至112年 1月31日 |
收件截止日 |
111年6月7日 |
資格條件 |
相關領域之碩士(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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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授課程 |
中文閱讀與寫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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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資料 |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2.本校徵聘兼任教師基本資料表(請至人事室網頁下載,列印後親筆簽名)。 3.大學以上學歷證明影本 註: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 (2)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如公告附件表格) (3)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 4.碩士或博士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 5.與應徵職務性質相近之工作經歷證明及專長證照影本。 6.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7.碩(博)士論文及著作目錄。 8.「中文閱讀與寫作」課程教學大綱(請使用本校空白課綱填寫)。 9.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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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單位聯絡人連絡方式 |
姓名:李家婕小姐 電話:089-517492 電子信箱:evalee@ntt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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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一、應徵資料請郵寄95092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通識教育中心李家婕小姐,並請將「徵聘兼任教師基本資料表」電子檔(.doc檔)e-mail至evalee@nttu.edu.tw信箱,並於電子郵件主旨填註「○○○應徵通識教育中心兼任教師」。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二、本校徵才網址:http://www.nttu.edu.tw/bin/home.php → 徵人啟事。 三、為配合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第4項、「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辦理有無加害人登記資料查閱作業,請於寄送報名資料時,一併檢附查閱同意書並簽名。(如公告附件表格) 四、以上文件影本、論文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若需退件,請自付回郵郵資)。 五、相關附件下載: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tzwlMjX6Gyt-vroo_yNLeoAEtVo7q1lL?usp=shar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