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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中心】111-2兼任教師徵才公告 (教授課目:中文閱讀與寫作)

【通識教育中心】111-2兼任教師徵才公告 (教授課目:中文閱讀與寫作)


國立臺東大學通識教育中心111學年度第2學期兼任教師徵才公告

聘用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聘任職稱

兼任教師

名額

數名

聘任期間

112 2 1
112 731

收件截止日

112112(週四)
17:00前送達本中心)
※公告期間至少三天

資格條件

相關領域之碩士(含以上)

開授課程

中文閱讀與寫作

檢附資料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2.
本校徵聘兼任教師基本資料表(請至人事室網頁下載,列印後親筆簽名)。
3.
大學以上學歷證明影本
註: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
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歷年成績證明。
(2)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如公告附件表格)
(3)
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
4.
碩士或博士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
5.
與應徵職務性質相近之工作經歷證明及專長證照影本。
6.
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7.
()士論文及著作目錄。
8.
「中文閱讀與寫作」課程教學大綱(請使用本校空白課綱填寫)。
9.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聘用單位聯絡人連絡方式

姓名:李家婕小姐
電話:089-517492
電子信箱:evalee@nttu.edu.tw

備註

一、應徵資料請郵寄95092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通識教育中心李家婕小姐並請將「徵聘兼任教師基本資料表」電子檔(.doc)e-mailevalee@nttu.edu.tw信箱並於電子郵件主旨填註「○○○應徵通識教育中心兼任教師」。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二、本校徵才網址:http://www.nttu.edu.tw/bin/home.php 徵人啟事。
三、為配合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第4項、「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辦理有無加害人登記資料查閱作業,請於寄送報名資料時,一併檢附查閱同意書並簽名。(如公告附件表格)
四、以上文件影本、論文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若需退件,請自付回郵郵資)。
五、相關附件下載: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tzwlMjX6Gyt-vroo_yNLeoAEtVo7q1lL?usp=sharing
六、所有應徵資料請於112112(週四) 17:00前,親自送達或郵寄寄至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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