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中心】114-1兼任教師徵才公告(教授課目:社會責任實踐)
國立臺東大學兼任教師徵才公告
聘用單位 |
通識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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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職稱 |
兼任教師 |
名額 |
1名 |
聘任期間 |
自114年 8 月 1日 至115年 1 月31日 |
收件截止日 |
114年3月31日 ※公告期間至少三天 |
資格條件 |
1.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至18條資格或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第4至7條所訂資格之一。(本項於研擬資格條件時請務必列入) 2. 相關領域之碩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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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授課程 |
社會責任實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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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資料 |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2.本校徵聘兼任教師基本資料表(請至人事室網頁下載)。 3.大學以上學歷證明影本 註:最高學位係境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 (2)經行政院在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香港或澳門專科以上學校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 (3)教育部核發之大陸地區學歷採認函。 (4)國外、香港、澳門修業情形一覽表。(如公告附件表格) (5)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個人出入境紀錄或香港或澳門主管機關核發之出入境紀錄證明(請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辦事處或香港或澳門主管機關申請)。 4.大學以上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 5.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6.著作目錄。 7.教學大綱。 8.與應徵職務性質相近之工作經歷證明及專長證照影本。 9.性侵查閱同意書 10.碩(博)士論文(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係必備基本資料,請勿刪除。 10.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由各聘用單位依需求自行增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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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單位 聯絡人連絡 |
姓名:李家婕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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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一、應徵資料請郵寄「95092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 國立臺東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李家婕小姐」,並請將「徵聘兼任教師基本資料表」電子檔(.doc檔)e-mail至evalee@nttu.edu.tw信箱,並於電子郵件主旨填註「○○○應徵兼任教師」。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二、本校徵才網址:http://www.nttu.edu.tw/bin/home.php → 徵人啟事。 三、為配合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第4項、「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辦理有無加害人登記資料查閱作業,請於寄送報名資料時,一併檢附查閱同意書並簽名。(如公告附件表格)。 四、以上文件影本、論文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若需退件,請自付與寄件時同值之回郵郵資)。 五、本校通識教育課程課綱:https://gv.nttu.edu.tw/p/412-1017-221-1.php?Lang=zh-tw(請下載113學年度)。 六、相關附件下載: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tzwlMjX6Gyt-vroo_yNLeoAEtVo7q1lL?usp=sharing。 |